“《方案》出台标志着我国在碳排放统计核算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有助于提升数据质量、完善管理机制,并为实现‘双碳’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采访中专家表示,《方案》系统部署了从当前到“十五五”期间碳排放统计核算的各项工作任务,对系统提升各层级、各领域、各行业碳排放管理水平、搭建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数据底座、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扩大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的通知》发布,通知提出,调整纳入标准。将当前天津碳市场工业和航空(机场)行业企业纳入标准,由年碳排放2万吨以上调整为1万吨以上。新增货运港口行业。新增年碳排放1万吨以上的货运港口行业企业纳入天津碳市场管理。新增水上及航空货物运输行业。新增年碳排放1万吨以上的水上货物运输、航空货物运输行业企业纳入天津碳市场管理。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等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执行口径”,回答了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适用何种增值税税目。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纳税人发生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应按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配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6%税率。这一规定正式将碳排放权、核证自愿减排量划入无形资产范畴,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税收征管提供了明确依据,推动碳市场规范发展。
随着全球绿色转型不断推进,“碳市场”成为近年广受关注的热点。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全球共有36个碳交易体系正在运行,另有22个正在开发或考虑设计。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覆盖全球近三分之一的人口和58%的GDP,管控约100亿吨温室气体排放,约占全球排放总量的18%。2007年以来,全球碳市场累计收入超过3000亿美元,极大支持了减排投资和绿色低碳转型。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作为鼓励各类主体自主自愿参与绿色低碳行动的重要市场机制,坚持信息公开的原则,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公众的广泛参与,对确保产生高质量的减排量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公众可以通过项目公示和减排量公示两个环节参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监督。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将碳期货市场建设作为丰富资本市场绿色金融产品的举措。相关机构表示,长远来看,碳期货市场将与全国碳市场形成对冲机制,提升市场的流动性。对于控排企业通过碳期货交易,也可降低履约成本。
近日,上海市发布碳市场第十一个履约周期报告,报告显示,2023履约周期(2023年12月1日—2024年9月30日),上海碳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价格稳步攀升,配额成交量680.43万吨,较上一周期增长39.8%,成交金额5.17亿元,较上一周期增长52.3%,创开市以来新高。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组织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单位计算并发布2023年全国光伏发电电力碳足迹因子。经过测算,2023年,全国光伏发电电力碳足迹因子为 0.0545kgCO2e/kWh。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下,我国正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光伏发电持续快速发展。截至2023年底,全国累计太阳能发电装机6.09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21602万千瓦。
未来,碳市场的“潮汐现象”有望改善。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在绿色金融方面,《意见》提出,稳妥有序推进碳期货市场建设和碳排放权期货研发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期货市场具有发现价格、管理风险、配置资源等功能,对稳定企业经营、活跃商品流通、服务保供稳价发挥着积极作用。推出碳排放权相关的期货和期权产品,可以帮助市场参与者进行风险管理,通过活跃交易行为,提高碳市场的流动性。
在碳市场交易机制方面,赖晓明指出,在政策制度的界定下,碳排放权、碳减排量已经成为企业的生产要素。碳交易的过程,就是将企业碳排放的外部性,先通过立法确定企业碳排放的权利,再通过碳税及碳交易等行政或市场手段形成企业碳排放付费机制,形成碳定价体系,达到实现企业控制和减少碳排放的最终目的。碳交易价格的形成机制的本质是边际减排成本测算。理想情况下,碳交易价格是碳减排边际成本的反应,但实际运行过程中,受许多复杂因素影响决定。赖晓明总结到,微观和短期看,价格受配额供需情况影响,宏观和长期看,碳定价由经济运行和行业发展总体情况和趋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