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要把美丽中国蓝图变为现实,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把正确政绩观贯穿美丽中国建设全过程,遵循自然规律,统筹发展与安全、当前与长远、全局与局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发展水平不断跃升。
深刻认识以正确政绩观引领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意义
正确政绩观确保美丽中国建设方向不偏。政绩观是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在发展实践中的集中体现,关乎党的执政基础和事业兴衰成败,从根本上决定领导干部的价值取向与行为选择。坚持正确政绩观,核心在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确保执行不出现偏差。这就要求旗帜鲜明地反对重发展轻保护、重眼前轻长远、重局部轻全局的倾向,坚决纠正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增长的错误做法,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唯有以正确政绩观校准航向,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才能确保美丽中国建设在复杂形势面前不偏向、不走样,不断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正确政绩观彰显生态惠民的价值追求。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生活品质。美丽中国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让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活之美,实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以正确政绩观引领生态环境治理,就要把群众对蓝天、碧水、净土的期盼作为工作着力点,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改善带来的获得感。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花拳绣腿的表面文章,不搞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真正将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体现在民生福祉上、落实到群众心坎里,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
正确政绩观为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丰富发展,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经验总结。以正确政绩观推动发展转型,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绿色发展新动能。这有助于破解资源环境约束,推动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竞争优势。实践证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仅不会阻碍经济发展,反而能催生新业态、新技术、新产业,为高质量发展开辟更广阔的空间。
牢牢把握以正确政绩观引领美丽中国建设的深刻内涵
恪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深刻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作为谋划发展的根本前提,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克服“人类中心主义”的狭隘观念,摒弃“征服自然”的盲目冲动,深刻认识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及其内在规律,把经济活动严格限定在资源环境可承受范围内。真正的政绩,不是忽视生态环境本底、盲目发展带来的暂时性经济增长,而是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实现人类活动与生态系统的良性互动。要坚持以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把保护城市生态风貌、保留乡村田园风光作为重要政绩内容,让发展成果不仅体现在经济指标上,更体现在绿水青山的永续利用上。
统筹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政绩观是否正确,还体现在是否具有系统思维和全局视野,能否统筹好整体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这就决定了生态环境领域的政绩必须是系统治理的政绩,而非碎片化的部门政绩。要跳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理局限,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把流域作为整体单元推进生态修复,把区域作为协同平台强化联防联控,把城乡作为统一体系统筹环境整治。真正的政绩,不是单一指标的改善,而是生态环境系统整体功能的提升;不是一时一地的成效,而是跨区域、跨代际的可持续效益。要坚持上下游贯通、左右岸协同、干支流互动,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实现由重点整治向系统治理的根本转变。
把握显绩与潜绩的统一。生态文明建设既需要立竿见影的攻坚突破,也离不开久久为功的基础铺垫;既要推动环境质量快速改善,更要筑牢生态安全的长远屏障。以正确政绩观担当作为,就要涵养“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保持战略定力与历史耐心,既要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看得见的成效取信于民,也要扎实推进生态修复、碳汇能力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工程。要坚守生态安全底线,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作为不可逾越的刚性约束,在发展中守护安全,在保护中实现可持续发展。要以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有限的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最关键的领域。
以正确政绩观扎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创新路径
强化思想引领,把正确政绩观转化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进展,必须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和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通过专题学习、案例教学、现场体验等多种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核心要义,真正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要强化政治监督,重点检查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情况,对贯彻不力、搞变通、打折扣,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完善考核体系,以正确政绩观树牢绿色发展鲜明导向。要优化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指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绿色发展水平、资源利用效率等指标权重,取消单纯追求GDP增速的考核导向,坚决纠正“唯GDP论英雄”的偏向。具体操作上,可实行差异化考核: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取消GDP考核,代之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情况、生态系统稳定性等考核;对城市建成区增加PM2.5浓度、优良天数比率、黑臭水体治理等指标;对农产品主产区增加土壤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指标。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生态环境事故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广大干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
健全制度机制,用最严格法治保障正确政绩观落地见效。制度管根本、管长远,是树立正确政绩观、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要完善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拓宽市场化资金渠道,创新多元化补偿方式,形成“谁保护、谁受益”的鲜明导向。要健全市场化治污机制,全面推行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用经济手段调动企业治污减排的内生动力,降低全社会的减排成本。要强化法治保障,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加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力度,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同时,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推动形成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的制度格局,用法治力量守护好绿水青山。
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当前,要聚焦突出问题集中发力,确保美丽中国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惠及人民,以正确政绩观引领美丽中国建设行稳致远。(作者:钱志权 潘禹锡 作者单位: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