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夏县三名村民因盗伐黄河岸边山坡上的10棵柏树,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生态修复罚款。当地司法机关将巡回法庭设在乡村院落,检察机关同步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民代表参与评议,最终形成共识,使案件办理成为一堂生动的生态保护法治公开课。
值得关注的是,当地公检法机关并未简单“就案办案”,而是将生态修复责任量化为具体赔偿,实现刑事责任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并重。通过“两长”同庭、实地勘查、公开听证等系列举措,既确保了把案件办成“铁案”,也把司法过程转化为警示教育过程。
此案虽小,却具有标志性意义。若对盗伐10棵柏树的行为轻纵,可能引发“破窗效应”,向公众传递错误信号。司法机关通过层层剖析、情理法并重,向社会清晰传递出“生态红线是高压线”的严肃信号,让违法者受惩处、群众受警示、执法者树权威。
这一案件将惩治与教育相结合,让村民亲眼见证法律威严,让基层干部深入理解生态环境法理,其效果远超传统说教。这种司法与生态理念的深度融合,既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也潜移默化地培育了生态文明意识,为讲好生态环保故事、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供了新方向。( 作者:睢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