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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 | 生态环境部召开2025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生态中国网 时间:2025-01-20 16: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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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主题为“加强源头预防与过程监管 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王志华出席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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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情况通报

一、《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印发实施

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近日,《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三个文件相继印发实施,美丽中国建设“1+1+N”的实施体系不断完善。

下面我先介绍一下”1+1+N“的美丽中国建设实施体系。第一个“1”,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这是统揽美丽中国建设各项举措的纲领性文件。第二个“1”,是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关键支撑。“N”是指分领域行动,既包括城乡建设领域的美丽城市、美丽乡村,也包括清洁能源、环境治理、绿色制造、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科技创新等其他重点领域。

《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聚焦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中心任务,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为着力点,坚持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在区域、省域、城市、县域各层级,分级分类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力争到2027年底前形成一批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久久为功建成若干各美其美、群众满意的示范样板,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积累经验、树立标杆。

《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聚焦引导各城市在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等5个方面,因地制宜开展美丽城市建设,打造美丽城市示范标杆,建设高品质生态社区,引导建设各类美丽细胞,争取到2027年,城市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明显,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区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宜居更加凸显、治理效能有效提升,推动50个左右美丽城市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到2035年,城市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形成智慧高效、多元共治的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美丽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同时,方案还提出了《美丽城市建设参考指标体系(试行)》。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聚焦农业农村生态环保领域农民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出4项重点任务、18项重要举措,努力建设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力争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新增完成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率先全域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V类水体。到2035年,美丽乡村基本建成。农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乡政府驻地、中心村等重点村庄全面完成环境整治,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V类水体,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率先重现乡村“河里游泳、溪里捉鱼”的亲水记忆。方案同时提出了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指标体系。

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生态环境部近日召开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面临形势,安排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

过去一年,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美丽中国建设为统领,持续攻坚克难、改革创新,扎实有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2024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9.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连续5年稳定达标。全国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2%,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9%,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其中,北京市PM2.5浓度为30.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2%,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9.2%,同比上升5.0个百分点。

水环境质量方面,2024年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0.4%,首次超过90%,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83.7%,提前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长江干流连续5年、黄河干流连续3年全线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2024年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预计达到92%,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新增完成2.5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以上。

2025年,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准确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方针,在发现问题、结合实际、制度建设上用力,着重树牢大局观念、增强法治意识、提升科学思维、践行实干精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三个明显改善、三个基本消除、三个有效保障”集中攻坚,确保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三个明显改善”是指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三个基本消除”是指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三个有效保障”是指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健康得到有效保障、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会议确定,2025年要抓好八项重点工作: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举措、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着力强化生态环境督察执法、推进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与监测体系建设、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三、生态环境部提交气候变化双年透明度报告和两年更新报告

2024年12月31日,我国如期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一次双年透明度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四次两年更新报告》,首次报告了我国2020—2021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并对国家自主贡献基年(2005年)以及历次履约中已提交过的清单结果进行了回算。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的透明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比性和时效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本次提交的报告内容包括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国家自主贡献进展,减缓政策行动及其减排效果,气候变化影响和适应,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需求及获得的支持等信息,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对气候变化基本信息。

两份报告全面阐述了我国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实施进展。2021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50.9%;全国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新增64.93亿立方米。截至2023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17.9%。截至2024年10月,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约12.8亿千瓦。各项目标实施进度符合预期,其中森林蓄积量和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已提前实现目标。

四、《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替代2012年发布的《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进一步满足当前行业生产实际和环境管理需要,提升行业综合治理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焦化行业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产焦国,2023年全国焦炭产量达4.9亿吨,占世界总产量70%以上。新标准聚焦行业重点和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从有组织排放控制、无组织排放控制、旁路和应急排放口控制以及监测和达标判定等4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举几个例子,比如,在有组织排放控制方面,新标准增加了脱硫制酸装置、焦油和粗苯装载设施、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等排放环节和相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还新增了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填补了焦化行业无组织管控的空白。

预计标准实施后,焦化行业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可分别减排50%、40%、70%、50%。按照要求,新建企业三个月后开始执行标准各项要求,现有企业给予两年过渡期,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标准的每项限值和措施要求都有成熟的可行技术,全国约80%焦炭产能已执行现行标准特别排放限值或更严格的地方标准,修订后大部分企业工程改造量不大。

深化环评改革,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裴晓菲:下面请王志华司长介绍情况。

王志华:感谢主持人。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上午好!新春将至,年味渐浓,很高兴与大家相会,报告一年收获,展望努力方向。我代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对大家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一年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深化制度改革见成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源头预防的基础性制度,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三中全会要求“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作出全面部署,我部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管理规定,强化制度落实。排污许可是固定污染源监管的核心制度,三中全会强调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我部印发《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系统部署16方面任务,修订部令《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环评是源头预防的主体性制度,也是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从城市、园区两个层面开展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在重点城市探索环评文件标准化编制、智能化辅助审批,努力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

二是服务经济回升向好有担当。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生态环境部门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硬道理,将高水平保护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和重要支撑,持续加强重大项目环评保障。动态更新国家、地方、外资层面重大项目“三本台账”,采取专人负责、提前介入、定期调度、加强指导等措施做好保障。2024年我司审批引大济岷引水工程、长赣高铁、虎林到长春天然气管道、榆林煤化工项目等重大项目环评文件54个,涉及总投资9800多亿元,指导全国共完成环评审批12.95万个,涉及总投资21.9万亿元,有力支持“两新”“两重”政策落地。

三是严格准入监管守底线。我们既重视在战略层面做好支撑和服务,也重视在战术层面把好关,在推动重大规划和项目落地建设的同时,防范根本性、颠覆性、不可逆的生态环境问题。严格“两高”项目准入和区域削减措施落实,全国1700多个煤电、石化、化工等“两高”项目,通过环评“以新带老”“区域削减”,可削减二氧化硫年排放量4.71万吨、氮氧化物6.27万吨、颗粒物2.61万吨、挥发性有机物1.32万吨,实现增产减污,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消除后顾之忧。通过优化选址、选线、严格保护要求,对各级各类法定保护区域累计实施2500多次避让、减缓、修复和补偿措施,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谢谢各位!

答记者问

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不断完善

问: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并提出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请问生态环境部在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建设方面目前取得了哪些进展,今年准备在哪些方面进行推进?

王志华: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锚定2025、2035两个时间节点,就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对新时期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具有重要意义。我部认真落实两办意见,制定有关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一是出台配套政策。制定出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成果制定—实施应用—调整更新—监督管理”全链条管理。组织开展动态更新,完善“一单元一清单”,进一步提升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效能。

二是完善实施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细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截至目前,已有黑龙江、吉林等14个省份的省级党委政府出台配套措施。湖南还出台了管控单元划定技术规范、准入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地方标准。

三是加强实施应用。20多个省的信息平台对公众开放了查询分析功能。其中,浙江省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基础,连通集成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12个应用和300余万条数据,开发上线“浙里环评”数字化场景应用,截至目前,累计登录和点击量分别突破37万和57万人次,完成环境准入研判项目14万余个,实现便企利民。广西探索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支撑地方标准管理,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平台,建立“分区管控-排放标准-污染管控”的协同应用路径,在海水养殖尾水排放地方标准中,对受纳海域、排放要求等方面实施更精准的分级分类管理。

三中全会《决定》将“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纳入“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重要任务。在上周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黄润秋部长代表部领导班子作的工作报告,明确就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作出部署,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不断完善法规制度。推动分区管控纳入生态环境法典。加强科学研究,健全以技术指南总纲为统领,以生态环境要素管控分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信息平台建设等专项标准为补充的技术标准体系。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指导地方将相关衔接要求纳入动态更新成果中,让分区管控方案“更好用”。

二是不断强化成果应用。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数智化应用,推动相关管理平台联通和信息共享。加强与海洋、地下水等要素管理衔接,强化与环评、排污许可联动,完善源头预防体系,形成制度合力。推动分区管控成果在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严格环境准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健全源头预防体系、助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督察执法问题线索筛查等8大领域持续发挥作用,从源头上为优化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绿色标尺,推动各方面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爱用”。

三是不断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地方开展分区管控实施成效跟踪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及时完善相关举措,补齐短板。采用大数据、卫星遥感等手段,对违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情形,加强监管执法,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等抓手,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管用”。

二、全面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问: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请问生态环境部在推进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方面有何举措?

王志华:排污许可制是党中央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作出的重大制度性安排。我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努力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的核心制度,持续推进全面实行。具体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实现排污单位“全覆盖”。制订分类管理名录,发布80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45项自行监测技术指南、22项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指导各行业有序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现行业管理全覆盖,摸清家底,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夯实基础。将全国386.7万家排污单位纳入管理,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37.1万张,排污登记349.6万家,管控水污染物排放口25万多个、大气污染物排放口115万多个。

二是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动制修订水、大气、土壤等八部生态环境相关法律,颁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完善排污许可法治基础。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指导地方依法将各环境管理要素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综合许可。

三是推进核心制度建设。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动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联动。有序推动火电、钢铁等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衔接,目前火电行业已实现2200多家企业统一报表填报,做到“一个企业、一个口径、一套数据”。此前,火电行业生态环境统计、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共需企业填报472项指标,通过统一报表优化整合,仅保留361项指标,而且其中188项可直接通过排污许可平台自动带入、自动核算,或者通过下拉菜单字典式选取,大大减轻了企业和基层的填报负担。完善固定污染源自行监测监管机制,累计已有38万家企业监测数据通过许可平台统一登录、统一填报、统一公开。

2024年11月,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制定发布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突出环境质量改善主线,聚焦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推进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以落实《实施方案》为抓手,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核心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动提质增效,切实发挥好排污许可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三、优化分级、分类让环评管理“放得活”“管得住”

问:2024年,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改革的通知》,统筹部署了优化环评分级、分类管理的有关工作,请问目前进展如何?

王志华:《通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环评这项生态环境源头预防的主体性制度提出举措。

一是推动环评管理“放得活”。通过开展优化环评分类管理的改革试点,探索环评文件标准化编制、智能化辅助审批,为取消部分生产工艺简单、污染防治措施成熟、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环评积累经验。

二是确保环评管理“管得住”。将“两高”等环境影响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调整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对项目选址的指导,加强对环评改革试点行业的排污许可管理和执法监管。

目前,承担环评改革试点任务的13个省份均已组织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具体包括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地市试点14个、园区试点16个,环评文件标准化编制和智能化辅助审批试点4个。

在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方面,相关地方正在制定实施改革方案,对试点取消环评的行业逐一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引,明确环境准入要求;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化成果,为企业提供选址指导服务;推进项目加快落地投产,做好排污许可及执法监管衔接。如福建省莆田市,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将制鞋业、木质家具制造、纸制品制造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取消报告表的编制及审批,并重点从废气VOCs 治理,固废存放、处置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便于企业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如浙江选取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等3个产业园区开展试点,在简化项目环评的同时,把实现从园区到点源的污染物排放量动态管理作为重要试点任务。我部成立部领导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指导组,对各地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指导。

在优化环评分级审批方面,根据基层能力实际情况,各省份积极优化调整省级、市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将环境影响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调整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环评审批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区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在上级部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具体工作。已有14个省份发布新版省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目录,其余省份正在加快履行程序。

近期,国办还印发了《“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要求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中,同步加强环评方面的业务指导和数据共享等支撑。下一步,我们将以深化环评改革为切入点,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落实,推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深入衔接,修订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进一步减少项目环评审批数量,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

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建立,划定44604个管控单元

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请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在支撑和保障高质量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志华:谢谢你的提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制度,要通过“明底线、划边框”,推动形成有利于引导高质量发展的机制。目前,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建立,全国共划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单元共44604个,形成“一单元一清单”,明确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在此基础上,通过“建平台、树典型”加强对高质量发展的引导。

一是完善平台建设。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建设,制定平台建设指南和接口规范,加强国省两级平台互联互通,拓展应用场景,提升应用效能。例如,福建省运用分区管控数据平台指引县域产业链发展,优化化工、制药等重污染高风险行业产业布局。

二是加强典型引领。推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加强典型案例引导。2024年以来,围绕“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服务综合决策”“严格环境准入,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等8个应用方向,共征集实施应用案例223个。如重庆,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从实现数据互通、强化底线约束、加强空间衔接、协同管控要求等方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很有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典型案例征集和宣传推广工作,不断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地应用,发挥实效。

规划环评方面,以“强审查、优管理、促低碳”为抓手,保障高质量发展落地见效。一是严格审查。充分发挥规划环评优布局,调结构的源头预防作用,守好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如河北张家口经开区,通过规划环评优化了区域排污口设置,保障了水源地水质安全。

二是优化服务。对涉国家战略的产业园区、煤炭矿区、轨道交通等规划环评提前介入、主动帮扶,在坚守生态环境底线的基础上,为重大项目有序落地提供支持。例如,通过对西安市轨道交通规划环评的前期指导,优化规划方案,避让了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5处敏感目标,同时还减少了线路长度,节约投资约1.3亿元,实现了保护与发展的“双赢”。

三是深化改革。一方面,在国家重大战略区域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环评中,推动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加强对绿色发展方式的支撑引导;研究出台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技术指南,提出产业园区减污降碳的具体路径,引导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另一方面,推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衔接融合,探索建立污染物排放量精准核算、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机制,持续释放对入园建设项目简化的政策红利。

五、对环评市场弄虚作假等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

问:近几年来,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强对环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但环评造假仍偶有发生。请问如何进一步加强环评造假的全链条防控?

王志华:针对资质取消后环评市场出现的弄虚作假等问题,生态环境部始终坚持“零容忍”,严惩重罚、综合施策,既猛药去疴,严打典型案件,又努力完善机制,在制度和实践上取得突破,推动环评打假进入遏增量、清存量阶段。

一是推动环评造假入刑。《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将环评造假纳入刑法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细化环评造假的定罪量刑标准。山东锦华案、江西展航案相继宣判,12名环评相关人员依法获刑,一些存量案件正在加快查办,对违法从业的单位和人员形成了空前强大的震慑。

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自2022年我部组织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将环评造假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已查处环评领域违法单位150多家。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将550多家环评单位和540多名编制人员列入限期整改名单或失信“黑名单”,依法限制或禁止从业。

三是强化常态化监管。落实从业异常预警机制,对编制环评文件数量畸高、高频变动从业信息的400多名环评工程师,组织靶向复核,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组织各地定期开展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对发现的问题,回溯编制、审批全流程,严格落实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技术评估单位和专家、审批部门四方面责任。升级环评文件智能复核系统,对全国新审批的环评文件实施智能监管。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结合,推进标本兼治,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进一步深化环评领域改革,实现制度的整体优化提升。

一是以高压态势严惩造假。着力推进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快存量环评造假刑事案件查办,持续形成震慑。

二是以改革方式减少造假。持续深化环评改革,构建与排污许可核心制度相适应的污染影响类项目环评管理体系,大幅压减环境影响不大、能够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的项目环评数量,减轻企业和基层不必要的负担。

三是以清理整顿铲除造假土壤。常态化开展“挂靠”环评工程师和“空壳”环评单位清理整顿工作,不断压缩违法环评单位的生存空间,规范环评从业行为,引导环评市场健康发展。

六、农业排口纳入入河排污口监管范畴

问:生态环境部日前出台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提出,在工业排污口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的基础上,将农业排口与其他排口也纳入监管范围。请问此举是如何考虑的?农业排口点多面广,如何确保监管到位?

裴晓菲:谢谢您的提问。环保上有个专业术语叫农业面源污染,是指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对水体、空气及土壤造成的污染,主要包括化肥污染、农药污染及畜禽粪便污染。相比于工业、城市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起步晚、投入少、历史欠账多,是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入河排污口是污染物进入环境水体的最后一道关口。近年来,我们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中发现,有的地方涉农排口污染防治等不到位,已成为制约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例如,有的灌区用水“大引大排”现象尚未改变,农药、化肥、农膜、畜禽养殖粪污等随农田退水进入河道,导致下游水质恶化。还有一些水产养殖区域养殖尾水连片散排、直排,或利用坑塘旱季积水,雨季、清塘季集中排污。再例如,一些地方雨洪排口失管,雨水管网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现象突出,不法企业借雨排污、借道排污问题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更好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近期出台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将农业排口及其他排口纳入监督管理范畴。

为确保监管实效,我们一是推进排查整治,制定标准规范,明确农业排口排查整治要求,指导各地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二是推动以测促管,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办法》中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监测”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包括农业排口在内的各类排污口监督监测工作,倒逼污染源头治理。

三是强化科技支撑,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精准识别问题排口,提高监管效能。

七、严格生态环境准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问:2025年1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厚植绿色底色和成色,请介绍一下环评司在这些方面的工作进展。 

王志华:好,谢谢您的提问!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孙金龙书记的讲话和黄润秋部长的工作报告都提出,要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我们在做好重大项目环评保障的同时,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以严格生态环境准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统筹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环评审批中,严格遵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优先避让重点保护单元;对位于其他管控单元的项目,优化工程内容或强化保护措施,推动实现绿色发展。比如,在审批引大济岷引水工程环评时,通过取消和优化沿线动能回收电站等工程内容,避免永久占用大熊猫国家公园等重点保护单元;在审批长江流域波罗水电站、焦岩水利枢纽等重大项目环评时,坚持将“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发挥大型水利水电工程“以新带老”作用,通过推动支流小水电整改等恢复河流生态连通,推动建设绿色健康河流。

二是依法审批刚性不松、底线不破。坚持依法依规审批,对于适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不予批准情形的项目,坚决不予受理审批项目环评文件,同步做好指导服务,说清“不行”的制约因素和怎么“才能行”。对于初期设计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丹巴水电站,指导其通过调整正常蓄水位等工程参数,符合法定要求后予以批复;对审查中发现个别存在“未批先建”问题的项目,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维护法律尊严。

三是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向好、不能变差。重大工程建设,难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在审批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各方面意见,共同把好准入关,采取系统全面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区域生态环境不发生本质性、颠覆性的变化。我部在审批陕西榆林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转化示范项目时,推动地方政府对238个固定源采取减排治理措施,实现“增产不增污”,确保项目实施后,不影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在审批长赣高铁等重大项目环评时,针对城市高层住宅集中区域,通过采取全封闭声屏障、开展区域综合整治等措施,切实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

四是推动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源头防控。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创新性任务。为此,我们自2021年以来组织了10省16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减污降碳试点,7个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2000多个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试点。我部2024年审批的3个重大煤化工项目,推动项目降碳减污协同,减少32%的二氧化碳排放。在试点基础上,印发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评技术指南,正在编制产业园区以及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技术指南。

下一步,我部将在助力重大项目落地的同时,坚决站稳人民立场,守好生态环境底线,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保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八、审批重大项目环评文件54个,涉及9800多亿元

问:请介绍一下环评在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2025年,在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收官方面有什么工作计划?

王志华:刚才回答了几个涉及环评的问题,都在讲严管控、守底线、强执法,实际上每个事物、每项制度都要从两个方面来看,环评既是管理,也是服务。2024年,生态环境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工作总基调,切实扛起生态环境部门在支撑高质量发展这个大局中的政治责任,全力做好环评保障工作。在严守生态环保底线的基础上,全司全年共审批引大济岷引水工程、长赣高铁、虎林到长春天然气管道、陕西榆林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转化示范项目等重大项目环评文件54个,涉及总投资9800多亿元。全国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2.95万个,同比增加4.4%,涉及总投资约21.9万亿元。

在具体举措方面,持续实施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将超过500个重大项目纳入台账,会同相关方面着力推进环评保障工作。

一是重点突出抓保障。将纳入国家战略的重大铁路、水利水电、水运、能源保供等项目作为环评保障的重中之重。部党组多次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大项目规划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领导多次现场调研推进环评保障工作,相关司局组织提前开展技术指导、咨询服务、专题调度、同步审查。环评是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的一个综合性出口,相关部委、部内相关要素管理、执法监管等司局给了我们很多支持,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按时高质量完成了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为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重大项目开工提供有力支撑。针对性强化经济大省环境要素保障,相关省份环评审批数量和投资额均超过全国一半,支持服务宏观经济稳健运行。

二是积极主动抓服务。为每个重大项目明确负责人,提前对接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指导环评文件编制。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建立了重大项目部际联合办公机制,掌握项目前期进展,协调产业政策、自然保护地政策等,履职尽责、共同把关,为同步推进项目环评提供支撑。2024年先后会同相关部委、地方等,组织召开重点行业调度20次,重大项目专题对接超过200次,纳入台账的项目中约一半项目已完成环评手续,其他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三是强化监督抓效率。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技术评估、内部审查、发文流程逐个环节进行监督,督促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在法定时限内加快审批。其中,重大基础设施和行业发展重点项目,平均审批时间较法定时限压减了近40%。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我们要牢记“国之大者”,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先做价值判断、再做技术判断,严格落实环评服务保障机制,重点针对“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中未开工项目,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在严守生态环保底线的基础上,助力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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