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以下简称《核算与报告指南》)《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以下简称《核查指南》)意见的通知。
其中《核算与报告指南》基于《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 告指南(试行)》作出的修订,适用于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的钢铁行业企业对其企业层级及工序层级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本指南分为正文和附录。
《核算与报告指南》正文包括 11 章,明确了适用范围、规 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工作程序和内容、核算边界和排放源 确定、企业层级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计算、工序层级核算要求及排放 量计算、生产数据核算要求、数据质量控制方案要求、定期报告要 求和信息公开格式要求等。
《核查指南》则给出了钢铁行业的碳排放核查方法和要点,一是以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为目标。钢铁行业工艺流程复杂,旨在帮助核查机构正确理解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核查要点 和内容,提高核查数据质量;二是具有可操作性、规范性。针对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的企业层级和工序层级的碳排放以及生 产数据分别给出核查技术要点,切实提高核查工作效率,尽量消除 不同核查机构对核算指南理解不统一、尺度掌握不统一等问题。三 是突出重点、分类要求。对企业层级和工序层级涉及的关键参数分别给出明确、详细的核查方法和步骤。
《核查指南》由正文和附录组成。正文包括三个部分,分别为 适用范围、核查原则和依据、核查内容和要点。
据了解,今年9月,生态环境部已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行业》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水泥行业》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铝冶炼行业》等4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
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等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 “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
联系人:应对气候变化司曹钰、翟明洋
电话:(010)65645497
邮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
附件1: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pdf
2.《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2:《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3.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
附件3: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pdf
4.《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4:《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5.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2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