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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可持续经营要正确处理六大关系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时间:2024-11-27 10: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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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兴则生态兴。森林和草原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持续推进国土科学绿化,持续注重森林质量提升和综合效益协同发展,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推进“四库”更好联动,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林区旺。


森林可持续经营是林业发展的永恒主题和着力提高森林质量的重要举措,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林草领域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两山论”的生动实践。做好森林可持续经营,要处理好六大关系。


坚持分类经营


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关系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坚持分类经营一直是我国林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最新修订的《森林法》明确规定:国家根据生态保护的需要,将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显而易见,公益林要以保护为核心,主要发挥生态功能,具有很强的公益属性;商品林要以利用为重点,更好发挥经济效益,满足木材生产的需要。任何生产经营活动,都不能随意变更分类经营的主体思想。


一是对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国家级公益林实施严格保护,除了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防火、遭受自然灾害等需要采伐外,原则上不开展森林经营活动,以自然保护和恢复以及创造生态效益为主。


二是对于其他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遵循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多功能经营,培育多功能森林和高价值用材,提供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服务,兼顾森林生态功能和经济社会功能发挥。


三是在保障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在自然条件优越、立地质量好、地势平缓、交通便利的区域,充分发挥林地生产潜力,建设速生丰产、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增加林木储备,保障木材供给安全,提高商品林经济效益。


以经营促改革


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对林草改革提出了新要求。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近些年,国家林草局积极稳妥推进林业三大改革,已经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促进了林业发展,保障了林区稳定。通过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催化、引领和稳定作用,可以进一步挖掘改革潜力,增强发展活力,保生态、富民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和良好生态的向往。


一是将森林经营作为国有林场“二次创业”的大舞台。探索建立与经营活动收入挂钩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职工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不断增强林场发展内生动力。支持国有林场帮扶集体和农户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发挥国有林场的示范带动作用,“先富带后富”“大手拉小手”,最终实现“小林变大林”“共同富裕”。


二是将森林经营作为国有林区改革发展的新引擎。不断完善国有林区管理体制、生态补偿机制,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国有森工企业主力军作用,当好全国的排头兵,积极开展森林经营,在改革中求稳定、在保护中求发展。总结借鉴国有林管理先进经验,全面提高森林质量和功能,实现由“养人”到“强林”的转变。


三是将森林经营作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压舱石。坚持依法保护农民和林业经营者的集体林权益,以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带动森林规模化经营。支持和引导规模经营主体单独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和采伐限额,开展科学经营。发挥森林“钱库”和“绿色银行”功能,通过森林经营,发展多形式产业体系,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稳定预期、提振信心。


打破范围边界


正确处理好国土绿化与森林经营的关系


科学绿化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增加生态资源总量、有效拓展生态空间的基本要求,森林经营是提高森林质量、建立良好森林生态系统的重要手段。前者是增量行动,后者是提质措施。二者密切结合,是适应当前生态保护修复与国土空间管理新形势的重要保障。


一是坚持科学绿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在国土绿化中,要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合理谋划造林方法、造林模式、造林密度、造林树种,积极推动国土绿化由重规模速度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变。


二是加强科学经营。以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在进行抚育间伐等必要的采伐措施时,要坚持“采劣留优”的基本原则,有意识地保护和更新林草植被,尽可能增加生态资源存量,提升林草生态系统的多种功能。


三是造林、抚育、采伐“一盘棋”,增数量、提质量、上水平。造林后及时抚育,抚育时可以酌情进行必要的补植补造,遵从森林演替生命周期,树木成熟后进行必要的主伐和更新采伐,封造结合、综合经营、采育并举,做好整体规划与协同推进。


树立辩证思维


正确处理好天然林保护与利用关系


天然林是我国森林资源的精华,保护天然林是林业的长期战略和基本任务。在保护天然林的同时,实施可持续经营措施,可以发挥其最大功能,不仅能够保障国家生态安全,而且有利于服务民生福祉改善。保护中可以有经营,但是不能搞大强度间伐或皆伐改造,要保障天然林的性质不变。


一是继续加强天然林保护。坚持全面保护,突出重点,根据生态区位重要性、物种珍稀性等多种因素,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严格保护,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构建以天然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二是在保护中加强经营。突破思维定式,消除天然林保护与利用的泾渭界线,改变“一元论”“非此即彼”“一封了之”等传统思维,树立保护与经营相互促进、协同发展、一体推进的新思维模式,在保护中加强经营,在经营中注重保护。


三是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厘清天然林的边界和范围,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健全天然林修复制度,落实好天然林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完善政策支持,强化责任担当。


优化经营要素


正确处理好投资、技术与管理的关系


资本、管理与技术是生产函数的基本变量,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在森林可持续经营中起着关键支撑作用。投资是生产和经营的先决条件,决定着森林经营的规模和层次,是硬约束;技术与管理则是全要素生产率的核心内容,是高质量森林经营的根本保障,是软实力。


一是加强资金支持。加大中央公共财政支持力度,适当提高森林经营相关补助标准,各地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因地制宜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确保经费按时下拨与专款专用,整合各类项目、统筹各种资金,集中支持森林可持续经营。


二是强化技术支撑。不断完善“森林经营规划-森林经营方案-作业设计”编制体系,坚持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建立以经营方案为基础的决策机制,健全保障森林经营方案实施的配套管理制度,做好经营方案与相关技术规程的衔接,以及与项目资金拨付的对接。


三是加强组织管理。认真做好“管”和“理”,管责任人、管结果,理清目标、明晰责任。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程序,提高经营单位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的积极性和效率。


理论联系实际


正确处理好理论、政策与实践的关系


森林可持续经营,强调森林经营必须以可持续性的方式开展,注重森林的多功能性。只有理论联系实际,才能正确回答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下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展现林业在肩负光荣历史使命、服务国家战略大局中的生命力、创造力。


一是做好基础理论研究。森林可持续经营是一项多学科理论交叉的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理论基础。只有掌握好这些知识,才能更好地从系统观念和协同思维出发,自觉利用自然规律,从造林、抚育、保护、利用等多方面指导经营实践,提高森林经营水平。从长远谋划和全周期管理出发,充分运用经济社会规律,做好理性投资与收益分析,坚定经营信心,科学有序进行计划、组织、领导、控制。


二是做好制度政策设计。严格遵守《森林法》对经营管理的要求,认真领会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注重统分结合、上下协调。制度安排要统一定位、统一目标、统一思想;政策设计要因地制宜、一地一策、一林一法。以理论为指导、以现实为依据,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统分结合、上下统筹、内外兼顾。


三是做好示范推广应用。要坚持试点先行,由点及面,再到全面推广。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开展以来,中央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各地认真落实,各地各单位齐心协力,形成了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取得了初步成效。各地区、各经营主体开展森林经营积极性提高,以森林经营方案为核心的经营管理制度初步形成,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技术规范逐步完善,一批典型的森林经营技术与管理模式得到复制推广。


当前,森林可持续经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必须坚定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信心,树立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科学理念,重视森林可持续经营方案与技术,加大支持力度,加强组织管理,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加快推进我国森林资源由“绿起来”向“好起来”转型,带动林区人民由“稳下来”到“富起来”转变,进而达到森林在更高水平上发挥多功能性,产生更大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进一步为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为携手共建生态良好的地球美好家园、为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新的贡献。(刘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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