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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客车被查获,一个特大野生动物地下交易市场被连根拔起……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时间:2024-08-02 18: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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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长途客车因非法运输野生动物被查获,搜出55箱野生鸟类共计412只,货源皆源自湖北省监利市的何某法等人。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犯罪团伙以监利为据点,将犯罪“版图”逐步扩张到9个省份……


案涉广东、湖北、湖南等9个省份,涉案人员80余名,非法交易国家“三有”(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陆生野生动物3万余只……近日,由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袁某文、袁某山等人贩卖野生保护动物案宣判,法院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对袁某文、袁某山等26名被告人判处刑罚。


至此,盘踞在江汉平原的一个特大野生动物地下交易市场被连根拔起,两个分工明确、涵盖“捕、运、销”全链条的野生动物犯罪团伙成员尽数落网。


深挖“大鱼”


湖北荆州地处长江中游江汉平原腹地,是全国内陆水域最广、水网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大面积的湿地为陆生野生动物的繁衍生长提供了良好条件。这样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融的美好画面,却隐藏着一双双伸向野生动物的黑手。


2023年4月,沙市区警方获悉线索,一辆沙市区至广州的长途客车因非法运输野生动物被湖南警方查获。民警从客车货箱中搜出55箱野生鸟类共计412只,其中黑水鸡144只、夜鹭108只、绿翅鸭160只。


令人意外的是,此案和之前一起收购贩卖野生保护动物案竟有关联——货源皆源自湖北省监利市的何某法等人。警方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犯罪团伙以监利为据点,将犯罪“版图”逐步扩张到湖南、广东、广西、浙江、山东、重庆、云南、上海等地。鉴于案件涉及范围广,作案人数多,涉及野生动物数量大、品种多,沙市区检察院决定依法介入此案。


在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后,检警双方一致认为,要深挖此案背后的违法交易线索,彻底查清盘踞在江汉平原的野生动物地下交易犯罪网络,实现全链条打击。


审查逮捕阶段只有7天的办案期限,承办检察官饶芸安加班加点阅卷,明晰案件突破口,引导公安机关抽丝剥茧。


随着审查不断深入,案情脉络逐渐清晰:以袁某山为首的犯罪团伙,长期盘踞监利市各乡镇,纠集多名本地及外省非法狩猎人员猎捕野生鸟类,通过“低买高卖”“买进卖出”“异地供货”等方式,从猎户手中收购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再通过长途客车、冷链物流等运输方式出售至全国多个省市。


经沙市区检察院和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的共同努力,公安机关先后抓获袁某山及多个团伙成员及猎户、中间商、餐馆老板、网络销售商共85人,查扣捕鸟网、捕蛇网、麻雀粘胶、鸟具模型、头灯、电子诱捕设备等非法狩猎工具4000余个,现场查获野生动物3000余只(条),查实野生动物实际交易金额300余万元,核实非法交易国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3万余只(条)。


攻克证据难关


“案件先查获的是非法收购者,涉案数量大,几经转手进行贩卖,上下线涉及人员众多,跨多省、市、县,很多野生动物已经被食用或者剥皮冷冻,看不出本来面貌,如何确定野生动物种属及其价值、如何确定交易野生动物的数量,取证非常困难。”饶芸安在接手该案时敏锐地意识到,案件的关键与困难之处在于明确受侵害野生动物的种属及数量。


针对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犯罪的特点,饶芸安通过引导警方对查获的野生动物规范开展抽样鉴定,梳理交易双方的聊天记录和资金往来、车辆的活动轨迹、销售野生动物的价格,合理确定涉案野生动物种属及价值。


办案过程中,犯罪分子袁某文为替儿子袁某山顶罪,主动投案,但其对案情并不了解。多名犯罪分子在供述过程中,存在隐瞒事实、翻供反复等情况。


“如果证据链无法夯实,后期可能无法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办案难点一个接一个,案件推进让饶芸安感到困难重重。


因上下线涉及人数众多,取证困难,饶芸安制定了分层次处理、全链条打击的策略。在尽快掌握袁某山犯罪事实的基础上,饶芸安建议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分批移送审查起诉,防止割裂认定犯罪事实,保证案件高效高质办理。该案中被公安机关查获的野生动物共有3000余只(条),全部进行鉴定的操作难度大,而采取抽样鉴定则要确保抽样过程客观全面公正。对于存活的野生动物,依法作出鉴定,对于看不出原貌的,沙市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根据扣押的野生动物现状,结合犯罪嫌疑人何某某、郑某的供述,对于已经扣押的野生动物胴体打开一一清点,将外形一致的野生动物摆放在一起,并由何某某、郑某予以确认种属,随机从中抽取1只(条)作为样本单独封装,进行DNA鉴定,清点抽样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见证人在场见证。


全链条追究公益损害赔偿责任


针对非法猎捕、收购、运输、销售陆生野生动物,只有全链条追究相关人员的公益损害赔偿责任,才能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环境。


根据湖北省检察院与湖北省高级法院、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机制的意见》要求,沙市区检察院通过磋商、圆桌会议等形式,督促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与袁某山等人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为野生动物资源筑起一道坚固的保护屏障。


2023年12月,沙市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并根据犯罪事实、法律适用、起诉条件、公共利益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当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情节,分别提出了量刑建议。


延伸履职堵漏洞


2024年3月25日,沙市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为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沙市区检察院联络上级检察机关,由荆州市检察院牵头组织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及公安民警代表旁听庭审,并在庭审后对案件进行评议,以案为鉴,在引导群众守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此外,检察机关还邀请社会各界旁听庭审。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适时开展法庭教育,呼吁保护野生动物,取得良好效果。


同时,为强化源头治理,堵塞监管漏洞,沙市区检察院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向沙市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送达首份涉野生动物保护《联合建议书》。该建议书在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农贸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全面压实野生动物保护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法律意识和联动执法能力等方面,建议相关单位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切实守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我们将继续协同建立执法司法联动机制,织密野生动物保护网,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及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沙市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世龙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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