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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九大行动保卫蓝天 明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2.5%

来源:济南日报 时间:2024-07-17 18: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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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九大行动,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明年6月底前济南等完成焦化退出装置关停


根据实施方案,山东将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用地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持续做好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以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13市为重点区域。到2025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3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不超过0.9%,NOx、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15.07万吨、9.52万吨。


为此,山东将实施产业结构绿色升级、能源结构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交通结构绿色转型、面源污染精细化管理提升、多污染物协同治理、管理体系完善提升、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政策体系引导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九大行动。


其中,推进产业结构绿色升级,山东将严格环境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产业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严格落实国家粗钢产量调控目标。多措并举治理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优化调整重点行业结构。引导钢铁、水泥、焦化、电解铝等产业有序调整优化。到2025年,25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特种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产线除外)全部整合退出。2024年年底前,济宁、滨州、菏泽3市完成焦化退出装置关停;2025年6月底前,济南、枣庄、潍坊、泰安、日照、德州6市完成焦化退出装置关停,全省焦化装置产能压减至3300万吨左右。


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市要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严格项目审批,严防污染下乡。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


明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


加快能源结构清洁低碳高效发展,山东将推进清洁能源倍增行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4%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0%以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2亿千瓦以上。持续推进“外电入鲁”。持续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25年,全省重点区域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10%左右,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油母页岩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


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各市要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重点区域基本完成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因地制宜成片推进清洁取暖,加大散煤替代力度,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逐步推进山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


推进交通结构绿色转型,山东将加快建设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期间,全省铁路货运量增长10%,水路货运量增长12%左右;重点区域沿海主要港口铁矿石、焦炭等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力争达到80%。落实国家有关要求,济南市采取公铁联运等“外集内配”物流方式。对重点区域城市铁路场站进行适货化改造。


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力争到2025年,重点区域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加强油品监管,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


禁止在居民楼等新改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推进面源污染精细化管理提升,山东将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到2025年,全省化肥施用量控制在358.05万吨以内,农药使用量原则上控制在10.29万吨以内。深化扬尘污染治理,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严禁露天焚烧秸秆。


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山东将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推动化工、制药、工业涂装等行业,以及垃圾、污水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等加大密闭收集力度,采取除臭措施,防止恶臭污染。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加强排查整治。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到2025年,全省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氨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5%。


加快管理体系完善提升,山东将推进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2025年年底前,青岛、烟台、威海、日照4市空气质量实现全面稳定达标,其余12市编制实施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期限、各阶段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空气质量达标路线图,并向社会公布。山东将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相关企业依法查处。


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行动中,山东将严格责任落实,推进信息公开,将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运维、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定期依法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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