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青海省水利厅获悉,近年来,青海省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一体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现象,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全省10年累计节水5.2亿立方米。
据了解,青海省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的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体系,将水资源节约保护指标纳入地方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严格节水评价、计划用水、用水定额监督检查。通过建立节水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颁布实施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等,不断完善节水制度。开展866项水资源论证项目节水评价审查,核减水量1.92亿立方米。30个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
据统计,青海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由114立方米降至63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470提高到0.509;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由15%降至8.69%以下;非常规水源利用量由0.13亿立方米提高到1.01亿立方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成效显著。同时,建成1705家省级节水型公共机构、455家省级节水型小区、46家省级节水型企业,8个节水型灌区、3个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9所节水型高校、3家“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西宁市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
下一步,青海省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治水方针,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扛牢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重大责任,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打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推动《青海省水资源管理提升行动方案》各项任务落实,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贡献节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