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据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测算,“十三五”时期,发展循环经济对我国碳减排的综合贡献率约为25%。因此,建设“无废城市”十分必要。
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17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该怎么建设?
着力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单位,指导深圳、包头、铜陵等11个城市和雄安新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等5个特殊地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城市通过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提升了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监管水平,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加快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环境问题解决,推进了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进程;带动投资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工程项目562项、1200亿元,取得较好的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等专家表示,“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并不是说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我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形势严峻、治理任务艰巨、治理要求高。试点实践表明,‘无废城市’建设既是系统解决固体废物问题的综合途径,也是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载体。”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负责人说。
以试点为基础开展示范,与实现“双碳”目标相结合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李金惠表示,要以现有“无废城市”试点为基础开展示范,进一步凝练和深化试点的经验模式,推动相关经验在其他城市应用。同时,将“无废城市”建设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结合,将“减废”和资源循环纳入减碳体系,通过政策和经济手段促进“减废”。
李金惠建议,建立差异化的“无废城市”建设推进策略:东部地区着力创新政策体制机制,搭建信息化监管平台,突破典型废物利用处置技术瓶颈;中部地区着力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推动工业农业绿色发展,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与减量化;西部地区着力加强资金与人力投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建立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的绿色金融体系和生态补偿机制。
建设“无废城市”,必须深化固体废物管理改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表示,要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绿色设计,由补齐短板转为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注重源头减量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水平。
作为一个长期的探索过程,“无废城市”建设需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杜祥琬等专家表示,建设“无废城市”,要把“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具体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和处置安全。
将推动100个左右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将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下一步,如何筛选确定“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负责人表示,市级人民政府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向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省级相关部门确定推荐名单,于2022年2月15日前报送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城市基础条件、工作积极性和国家相关重大战略安排等因素,确定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城市名单。具有重大示范意义的县级行政区、开发区等,可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一并推进。
“无废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负责人介绍,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将分别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无废城市”建设的组织和指导,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相关城市要根据“无废城市”建设需要,建立相关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完善保障措施,研究完善政策体系,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渠道,保障“无废城市”建设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