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1)》(以下简称《年报》),公布了2020年全国移动源环境管理情况。《年报》显示,移动源污染已成为我国大中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细颗粒物、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
根据《年报》,2020年,全国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593.0万吨。其中,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为769.7万吨、190.2万吨、626.3万吨、6.8万吨。汽车是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超过90%。柴油车氮氧化物排放量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80%,颗粒物超过90%;汽油车一氧化碳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80%,碳氢化合物超过70%。
此外,非道路移动源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也不容忽视。非道路移动源排放二氧化硫(SO2)16.3万吨,碳氢化合物42.5万吨,氮氧化物478.2万吨,颗粒物23.7万吨。其中,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船舶、铁路内燃机车、飞机排放的氮氧化物分别占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总量的31.3%、34.9%、29.9%、2.6%、1.3%。
2020年,各地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全面开展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在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提升新生产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规范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环保监管、开展车用油品质量专项检查、建立完善移动源污染治理体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谋划布局“十四五”移动源污染防治,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统筹“油、路、车、企”,提升移动源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移动源污染物排放。(记者 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