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终于说到专家的问题了。
2021年4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云南省玉溪市督察发现,通海县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干扰国控水质监测点采样环境,主要涉及杞麓湖柔性围隔、水质提升和补水管道向湖心延伸3个项目。云南省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后发现,有29名专家参与了这些弄虚作假项目,他们都拿了数额不等的评审费、专家咨询费,出具了“同意”“原则同意”等意见,无一人给出“不予通过”意见或选择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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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环境报的报道,3个经过评审的项目共同营造了杞麓湖水质改善的假象。
2021年4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到玉溪市督察发现,上述三个经过评审的项目,均存在“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干扰国控水质监测点采样环境”的问题。
据了解,杞麓湖周边农业面源污染占到入湖污染物总量的85%以上,早在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2018年“回头看”时就严肃指出过这一问题。但2020年,通海县全县蔬菜种植面积仍由2018年的34.5万亩逐年增加至35.3万亩,杞麓湖的水质恶化趋势明显、难以完成水质考核目标任务。因此通海县紧急上马水质提升工程,于2020年3月至12月间,投资4.85亿元,陆续在杞麓湖边建成6座水质提升站,累计日处理能力33.1万立方米,期间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据了解,这些水质提升站主要是从杞麓湖取水,经臭氧净化后再排入杞麓湖,而不是对环湖截污工程截流的污水进行治理。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就在与3号水质提升站一路之隔的截污沟内,污水COD浓度高达79毫克/升,比杞麓湖平均COD浓度高出近30毫克/升。这种放着入湖污水不治理,而对局部湖水水质进行简单治理的做法,对于1.45亿库容的杞麓湖达不到有效治污的目的。
此外,玉溪市以生态补水名义,投资2650万元建设通海支管马家湾补水口工程,从大龙潭引水入湖;通海县假借增强水动力、增加水循环之名,投资2093万元,建设了5条长1.5-4.5公里的入湖延伸排水管道,将生态补水和部分水质提升站出水输送到水质监测点附近区域,稀释水体污染物浓度,人为干扰水质监测采样环境。其中,生态补水工程、1号水质提升站、4号水质提升站的入湖延伸排水管道出口,均位于湖心国控水质监测点周边700米左右。玉溪市还投资2300万元,用PVC双面涂层防水布,在湖心国控监测点周边建成内外两圈U字型柔性围隔工程,共计长约8公里、深约4-8米,内圈距监测点最近222米,外圈距监测点最近697米,从而在监测点周围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水域,以达到防止好水流出去、差水流进来的目的。
通过上述人为干扰措施实施以后,2020年第四季度,杞麓湖湖心国控水质监测点位COD平均浓度由第三季度的52毫克/升骤降至40.3毫克/升,造成杞麓湖水质改善的假象。
毫不夸张地说,好多年以来,没人能管得了专家,包括纪委。
小歪特别尊重知识分子,父母从小就教育我:以后要多读书,你看人家谁谁谁,知识分子,多受人尊敬!
但在工作中,小歪发现,知识分子和专家,还是有区别的。
小歪检查过好多项目,有的项目、有的结论就很搞笑,但后面有一串专家背书,不明觉厉。一开始,咱也不敢说;到最后,咱也不敢问。
小歪也接触过好多专家,有两种是那种令人尊重的知识分子:一是最好的,有知识有担当,把问题梳理的明明白白,把性质分析的透透彻彻,把建议表达的干干净净,特别让人敬佩。二是还凑合的,偷偷跟检查人员说问题在哪儿,借检查人员的嘴把问题说出来,有起码的底线。
还有一些,简直让人耳目一新、叹为观止。尤其是那种吃两头的,这边拿着检查人员的专家费,那边拿着企业送的红包,简直没有底线。这种人可能以为一是大家都拿红包,二是别人不知道他吃两头。但巧了,好多人都没拿,但专家拿了;这个项目不顺利,大家都知道谁拿了红包。
云南省纪委的通报里面,对专家的画像还是比较准的:这29人中,有些专家在参与项目论证、评审的时候,发现了问题,提出了反对意见,但最后出于自身利益、科研、人情等方面考虑,还是签下了“同意”意见;有些专家出于走过场、拿“出场费”心态,频繁参与相关项目评审会,却不关心项目的具体内容;有个别专家扮演“科研掮客”角色,在当地党委政府、项目承接方、技术专家之间牵线搭桥,一手拿施工方的好处,一手笼络专家参加各种项目评审会;有一些专家竟然没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背景,只是临时凑数、救场的。
话又说回来了,专家的问题,根子还是在当地党委政府。他们是甲方,他们就是花钱买专家们的签字。问题是,大家对官员的期待值和对知识分子的期待值是不一样的,而且官员是有人管的,知识分子是相对自由的。知识分子就应该有知识分子的样子,当然了,专家除外。
最后,我们跟着纪委的通报,一起看看29名专家都是哪座庙里的菩萨:他们分别来自云南大学、玉溪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玉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玉溪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昆明市滇池生态研究所、玉溪市水利局、玉溪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云南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云南农业大学、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昆明滇池高原湖泊研究院、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云南师范大学、玉溪市环境监测站、通海县水利局、通海县农业农村局、通海县杞麓湖管理局等。
纪委还是给这些专家们留了面子。要不然,把他们的名字通报出来,那就打脸了。
READING引申
近日,专题片《杞麓湖的呐喊》第五集以《“专家”的背书》为题披露了这29位专家的行为。云南省纪委监委指出,专家们丧失客观、公正、独立的科学研究立场,履行职责不到位,给当地党委政府、施工方“背书”,造成了严重后果。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评审专家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中国环境报报道指出,其实,专家评审意见也是“讲规矩”的。一般情况下,如果项目方案很完善、具体、论证很充分,专家会给出“一致通过”的意见;如果项目可行,但还需要完善的,即使有问题,也会给出“原则同意通过”的意见,评审会之后由召集会议的人自己修改;除非项目非常糟糕,没有可行性,才会给出“不予通过”的意见,但这种情况非常少。如果专家提出的意见较多,或者不予通过,就会被专家组其他专家认为不合群,以后基本就没有机会参加行业评审。
专家,不仅是头衔和待遇,更是责任和担当。专家身上承载着人们对公平、独立、科学等价值的期待。
看来,出了事,专家也不能幸免啊!一句话与各位专家共勉:人站在某个位置的时候,可以逃避很多责任;但是在责任找到你的那一刻,你会发现自己没有任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