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集中公开通报第一批8个典型案例,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河南郑州、开封等地市“不顾水资源禀赋,以引黄调蓄灌溉、民生供水为名,大量引用黄河水搞‘人工造湖’”;云南保山“每天约4.5万吨污水直排‘母亲河’东河,致使东河成为纳污河”……公开通报一如既往“咬定问题不放松”,敢于动真格,不怕得罪人,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推进,“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
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保护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上到下的全覆盖式环保督察“利剑”出鞘,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数据显示,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共推动全国各地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约15万个;第二轮第二批督察期间,累计向被督察对象交办举报问题1.06万件。环保督察一查到底、一抓到底、一严到底,因履职不力被问责的干部并不在少数。这充分说明落实环保责任容不得半点含糊,不积极、不作为、不到位必定挨板子。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重视起来,行动上才能严格起来。生态环境治理得好不好,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和行动。然而,一些领导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甚至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于是,面对环保督察“利剑”出鞘,越来越多的问题暴露出来。督察组通报就指出,部分地区环境问题突出,一些地区生态破坏情况令人心痛。特别是掠夺式的开发利用,让一些地区山峦满目疮痍,河流污染严重。凡此种种,严重影响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也削弱了人民群众获得感。
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人的问题。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发展大计,少数地区为何敢搞“冷处理”、打折扣,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这恐怕与个别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政治站位不高不无关系。由于政绩观不端正、事业观有偏差、新发展理念没树牢,在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上,处处考虑自己的“小九九”,只注重看得见、摸得着的“显绩”,不愿在见效慢、周期长的“潜绩”上下功夫,以致责任“层层落实”变成了“层层递减”。态度消极,敷衍应付,失察失责,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典型表现,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大敌”。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典型案例通报,不能简单一看了之,而应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打通环保政策落实过程中的“梗阻”,切实把压力传导至“神经末梢”,对破坏生态环境“零容忍”,出现一起就查处一起,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当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那些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问责必须露出锋利的“牙齿”,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唯有硬碰硬、动真格,方能以儆效尤、形成震慑,达到处理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早见效、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