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方阐述《巴黎协定》的“中国观”:将继续积极参与全球气候环境治理进程
12月15日,针对中方如何看待和评价《巴黎协定》,中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贾桂德在北京从国际法、气候治理、全球治理等三个角度阐述了《巴黎协定》的“中国观”。 中新社记者 韩海丹 摄
中新社北京12月15日电 (黄钰钦)针对中方如何看待和评价《巴黎协定》,中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贾桂德15日在北京从国际法、气候治理、全球治理等三个角度阐述了《巴黎协定》的“中国观”。
当日,中国外交部和生态环境部共同举行习近平主席出席气候雄心峰会媒体吹风会。在会上,贾桂德指出,《巴黎协定》是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法律文件,丰富和发展了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基础的气候治理法律体系,凝聚了各方的最大共识。中方为达成《巴黎协定》作出重要贡献,也是落实《巴黎协定》的积极践行者。
贾桂德表示,从国际法角度看,全球气候治理近30年的历程中,产生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三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法律文书。《巴黎协定》确立了2020年后国际社会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框架,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创立了以“国家自主贡献”为核心,“自下而上”的温室气体减排模式。
他指出,从气候治理角度看,《巴黎协定》是5年前各国领导人以最大的政治决心和智慧推动达成的,凝聚了各国最大共识,加强了公约的实施,绘制了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蓝图和愿景,开启了全球气候治理新阶段。
“从全球治理角度看,《巴黎协定》展现了合作共赢的多边精神、公平合理的法治精神,是人类合作应对全球性挑战的典范。”贾桂德说,协定达成五年来,获得了广泛参与,规则体系逐步完善,各国行动不断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正在成为潮流。
他进一步指出,目前,协定还面临完成实施细则遗留问题谈判的任务,这将是明年气候变化格拉斯哥会议(COP26)的重要任务之一。中国将以习主席讲话为指导,继续积极参与全球气候环境治理进程,推动COP26取得积极成果,推动《巴黎协定》全面有效落实,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气候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