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政府网7月28日讯 奥地利《林业杂志》2008年11月报道:自二战以后,尽管波兰的森林所有制经历了国家社会制度的剧烈变革,但一直保持以国有为主。波兰森林覆盖率为29.6%,达900多万hm2,其中82%的森林为公共所有,国有林企业经营管理着全国78.1%的森林,私有林只占17.9%。波兰森林总蓄积19亿m3,86%分属17个地区国有林企业。以松树为主的针叶林蓄积量占76.5%。
二战以后,波兰森林的针阔比重发生变化,国有阔叶林从13%上升到24%。2007年国有森林的平均林龄为60年。制材业、人造板业与制浆造纸业对木材需求保持着上升趋势。波兰2007年木材产量达到3 590万m3,比上年增加360万m3。采伐量94%来自国有林,私有林仅占3%,其余为地方公有林、教会林、合作社林。波兰林业收入的85%来自原木生产。(中国林科院)
波兰至今仍保持以国有林为主的林业管理制度
来源:中国林业科技网 时间:2009-08-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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